基于塞浦路斯部长理事会在2014年3月19号修订的“塞浦路斯投资移民特准入籍方案决议”, 非欧盟成员的投资者及其家庭成员可以此决议获得塞浦路斯公民户籍。
基本准则(如下):
1. 快速通道程序: 将在大约3个月内获批颁发。
2. 独栋自用住宅的投资——€200万(若有增值税,增值税另加)。作为住宅投资,单独的房产价值最低为€200万。此住宅必须由投资者保留3年。3年后,投资者有权销售该房产并另外购买价值最低为€50万(不含增值税)的房产自住。
3. 房地产投资——€250万(若有增值税,增值税另加)。其中一栋住宅须作为永久性住宅且价值最低为€50万(增值税另加),此住宅必须由投资者长期保有。 剩余的€200万可投资于其他物业, 可以是自己居住或商用,3年后方可销售。
4. 任何在过去3年内购买的物业将被计入要求的投资金额里。
基本条件 :
主要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