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居住权

永居权CBP

以塞浦路斯内政部决议为基础,非欧盟公民在塞浦路斯购买(由开发商第一次销售的),价格最低不低于30万欧元(不含增值税)的私人住宅,屋主和其直系家属有权获得塞浦路斯当局颁发的长期居留证,即塞浦路斯绿卡。

申请人可购买:

  • 多达2套不同的独立住宅单位(公寓或住宅),但必须从同个开发商购买,或
  • 1间住宅单位和1间面积不超过100㎡的商铺,或
  • 1间住宅单位和一间面积不超过250㎡的办公室。

基本条款:

  • 申请人须提交由塞浦路斯金融机构颁发的确认函,证明其账户内有不少于3万欧元的存款且至少定存3年,还须证明上述存款来自国外。
  • 每增加1个附属申请人(配偶和子女),申请人的年收入必须增加€5000/位,每增加一位双亲(己方或配偶方),年收入须增加€8000/位。

  • 获得房产的资金必需经过法律认可从海外汇出。
  • 申请人需证明有足够收入支撑所有家庭成员的花费。
  • 清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无强制居住要求,申请者及其附属家庭成员仅需每两年登陆塞浦路斯一次即可。

主要权益:

  • 快速获得永久居留权

            - 快速办理程序(条款6(2)):2个月内

  • 妻子/丈夫和所有未满18岁的孩子,以及主申请人和配偶的双亲同样可以申请PR
  • 18到25岁无经济独立的未婚的孩子一样可以申请PR
  • 可在塞浦路斯自由居住
  • 申请人有权申请塞浦路斯公民身份
  • 塞浦路斯即将加入申根国,所有塞浦路斯绿卡持有者可自由旅行穿梭欧洲
  • 可在欧洲自由旅行
  • 拥有不动产所有权,可世代相传
  • 无遗产继承税
  • 无房产税